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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28日在云南召开的全国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现场会上讲话指出,脱贫人口收入是衡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状况的重要标志,要加力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4342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4.3%,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1元、同比增长7.5%,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个和1.2个百分点。
刘焕鑫说,要坚持点面结合、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刘焕鑫强调,在增收路径上,要实施“四轮驱动”。一要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深化省际劳务协作,开展省域内劳务协作,充分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等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业,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提升脱贫民众技能素质,做好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加强部门协同,统筹用好就业帮扶政策,确保脱贫民众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
二要发挥帮扶产业带动增收作用,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的思路,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脱贫地区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落实联农带农益农机制,提升产业帮扶项目带动增收能力。
三要盘活用好农村资产,增加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强化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确保持续发挥作用。支持村“两委”对村集体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依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开发利用。进一步细化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办法,推动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向入股成员分红。
四要织密兜牢社会保障防线,尽量减轻脱贫人口支出负担。减支也是增收。要推动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适时提高兜底保障标准。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保持问题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高额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减少脱贫民众不必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