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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据悉,*ST新联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贷款偿还存在争议,海立方舟将公司、新崇基起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新崇基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等,要求*ST新联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年3月25日,*ST新联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青岛中院对海立方舟与新崇基就贷款偿还存在争议做出民事调解,约定新崇基于2023年5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等。
于近日,*ST新联收到青岛中院《执行通知书》,海立方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岛中院已立案,责令公司及新崇基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支付相关债务利息,负担案件执行费。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ST新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2166.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92%。
除此之外,*ST新联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